摘要:本文从我国软件业的资金来源、软件产品形成相关、软件业服务中介以及软件产品市场等几个方面探讨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战略。
关键词:软件产业 软件产品 发展政策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主导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扶持行业。为了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国家对软件业在税收、出口、人才等方面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但纵观我国软件业发展,软件业仍普遍处于小、散、软状态,在短期内还无法成为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支柱产业。软件业发展包括投资、、设计、服务中介、市场开发等环节,只有这几个环节的协调、有效发展,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软件业竞争力。
软件业的融资体系
软件业的发展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其发展的高风险性,限制了银行等信贷资金的投入,为此,国家必须考虑在规划软件业的融资制度安排时,能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引导各类资金介入软件业,这是促进软件业快速、规模化发展的起点和关键。
依据投资介入的时期不同,可供选择的投资形式主要有:种子基金、创业基金、风险投资、上市融资和引进外资等。
(一)种子基金
对软件业来说,资本并不是第一需求,只要有发展前景好的项目,风险资金就会跟进,但由于早期软件创新项目投资风险大,盈利前景不明确,以盈利为目的的资本介入较为谨慎,需要公共基金介入加以支持。此时,设立专项软件种子基金对于启动软件项目至关重要。
种子基金主要由公共基金组成,数量有限,基金运作应采用有偿使用为主的运作方式。种子基金的增值运作对于软件业发展意义重大,在运作中可以不断扩大基金规模,促使软件业进入自我促进的良性循环。
对于公司创新项目,可采取按项目公司总投资额比例配套资金,以低息或无息方式投入,这种投入原则上以引导投入为主,重点是支持创新成果的前期预研。对于社会新创新项目,由于其初期资金困难,要委托业内专业评估机构对其审核,具有发展潜力并且符合产业规划的大比例支持,项目收益后以股权或者贷款的形式回收,同时直接或者委托专业机构介入项目管理。对于能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行业效益的个别项目或者政府招标项目,种子基金可以无偿全部或部分注入,但是对项目要加强管理,做出有助于行业发展的非性约束条件。
(二)创业基金
主要用于创新项目、新创企业的发展和成熟期,一般置于创业服务中心或者企业孵化器的框架下运作。创业基金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大范围吸收社会闲散资金、风险资金等共同形成。一般来说,政府不适宜全额出资构件企业孵化机构,一方面限于财政预算,政府投入从数量上难以满足大范围的软件企业孵化要求,另一方面也难以形成真正意义的孵化机构企业化运作,并且导致被注资企业预算软约束而投资低效。
基于初创软件企业高成长性和高风险性的特点,使得银行贷款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最终导致初创企业贷款难度大。孵化机构对入孵企业的资金注入,可以采取以创业基金为企业担保贷款的形式间接融资,扩大基金使用规模,也可以直接注资,持有孵化企业股权,同时提供管理等系列服务,降低入孵企业经营风险,达到基金的收益和风险相对称。
为从政策上鼓励孵化机构的企业化组建和经营,在追求机构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达到促进软件业发展的目的,对于企业性质的软件孵化机构在政策上应视为软件企业给予优惠。
